關于抗結核藥應用的時間,中國國內外大都采用長程療法,持續服用18~24個月。最少要在1年以上。公認此法的療效可靠,復發機會少。按照Lattimer腎結核分類的抗結核藥治療,在臨床前期腎結核用藥療程1年,在單個腎小盞有典型的結核病灶需用藥2年,而三個腎小盞或更廣泛的結核病變者則需用藥3年以上。Petkovio主張單側腎結核的治療期應為2年,在雙側腎結核用藥時間越長療效越好,故建議需持續4~5年,甚至6年以上。而Toman認為有利福平和乙胺丁醇組成的“兩期療法方案”,為前期開始強化階段1~3個月,應用異煙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或鏈霉素三種抗結核藥聯合服用,后期為繼續階段每4~12個月異煙肼及利福乎或乙胺丁醇兩種抗結核藥聯合服用,如此使用,其療效可顯著提高,即使給藥期在12個月以內亦可取得很好療效。長程療法的主要缺點是服藥時間過長,致使患者不能堅持規則服用藥物,常有漏服、加服、亂服等現象,致使細菌出現耐藥,藥物療效降低,尿結核桿菌持續陽性或結核控制后又有復發。據國內報道規則抗結核治療的成功率為90.3%,而不規則治療的成功率為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