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可逆反應,恒溫恒容時,當起始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物質的量通過化學計量數換算相同時,則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應
在(A)(B)條件時建立等效平衡
(A) 起始時加入:2mol SO2 + 1mol O2
(B) 起始時加入:2mol SO3
注意:此情況下,無論反應物還是生成物,起始時物質的量一定要與化學計量數比相同。
2、 一般可逆反應,恒溫恒壓時,當起始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物質的量比(不一定要求與化學計量數比相同)相同時,即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應
在(C)(D)時建立等效平衡
(C)起始時加入:1mol SO2 + 1mol O2
(D)起始時加入:2mol SO2 + 2mol O2
(3) 對于反應前后體積不變的氣體反應,恒溫恒容時,當起始反應物或者生成物的物質的量比(不一定要求與化學計量數比相同)相同時,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應
在(E)(F)時建立等效平衡
(E)起始時加入:1mol H2 + 2mol I2
(F)起始時加入:2mol H2 + 4mol 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