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病邪的性質不同,正氣強弱各異,邪正相搏的結果與表現不一,故復發的類型大致分為少愈即復,休止與復發交替,急性發作與慢性緩解交替。
1.疾病少愈即復發
多見于較重的外感性疾病的恢復期。由于余邪未盡,正氣已虛,在飲食不慎,用藥不當,勞累過度等誘因的作用下,可致余邪復燃,正氣更虛,引起復發。臨床中如濕溫、溫熱、溫毒性疾病,在恢復期若調養不當,容易導致復發。
2.休止與復發交替
皆因初次患病時,雖經治療,癥狀和體征均已消除,但有宿根留于體內,在誘因的作用下導致復發。宿根的形成,從正氣而論,由于正氣不足,無力祛除病邪;邪氣方面,多是病邪性質重濁膠黏,難以清除。如休息痢、癲癇、結石所致疾病,休止期如常人,可在各種誘因的作用下而發作。
3.急性發作與慢性緩解交替
實際上是指臨床癥狀的輕重交替。急性發作時癥狀較重,慢性緩解時癥狀較輕。究其原因,仍由于邪正斗爭的態勢所決定。如哮喘、臌脹病、胸痹心痛、慢性腎病等,在慢性緩解期癥狀表現較輕,若因情志刺激,飲食不當,或感受外邪,或勞累過度等誘因的激發,可致急性發作,癥狀加重。
所以,治療疾病時應注意驅邪為盡,扶助正氣,消除宿根,避免誘因,才能減少疾病的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