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專供靜脈輸注用。應在具備急性過敏反應搶救措施的條件下使用,一旦出現低血壓或過敏反應立即停止用藥,并給與支持性治療。
2.血管栓塞性并發癥可能與使用靜注人免疫球蛋白有關。因此, 有血管栓塞危險因素的患者在使用時應特別謹慎。
3.本品有加重腎功障礙的可能,腎功障礙的患者慎用。藥物使用后發生腎功能損傷時應減少藥物用量或停藥。治療期間注意腎功能監測。
4.本品使用時可發生頻度不明的ALT、AST升高,此時應適當減少藥物劑量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
5.有嚴重酸堿代謝紊亂的病人應慎用。
6.極少數患者因HBV -DNA聚合酶的YMDD變異導致病毒產生對拉米夫定的耐藥性,從而引起HBV復發。肝移植術前使用拉米夫定治療的病人應常規定期監測血清HBV—DNA,如果發現HBV -DNA 滴度先降低后明顯升高(多數大于105copies/ml)則應改換其它抗病毒藥物。
7.本品對抗病毒藥物誘生的HBV耐藥性變異株無效,長期使用本品可能誘生HBV變異株,使用本品后患者血清HBsAg滴度沒有明顯下降時提示發生HBV變異的可能,此時應不再繼續使用本藥物。
8.藥液呈現混濁、沉淀、異物或玻璃瓶有裂紋、瓶蓋松動、過期失效等情況不得使用。
9.本品開啟后,應一次輸注完畢,不得分次或給第二人輸用。
10.本品含有的麥芽糖可能會干擾某些血糖檢測方法。
11.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嚴禁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