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用本品患者要監護血栓形成并發癥的可能性。對于有血栓形成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單獨用于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纖溶性出血,以防進一步血栓形成,影響臟器功能,特別是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有必要,應在肝素化的基礎上才應用本品。
3.如與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應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認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時再用本品較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導致繼發腎盂和輸尿管凝血塊阻塞,血友病或腎盂實質病變發生大量血尿時要慎用。
5.宮內死胎所致低纖維蛋白原血癥出血,肝素治療較本品為安全。
6.慢性腎功能不全時用量酌減,給藥后尿液濃度常較高:治療前列腺手術出血時,用量也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