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治療
(1)激素替代治療 平時采用適當的基礎量以補足生理需要量,在有應激等情況時適當加量。患者身上應帶有卡片,注明自己的姓名、地址及病情,萬一被發現神志不清,病情嚴重,應立即送醫院治療。
(2)糖皮質激素替代治療 根據身高、體重、性別、年齡及勞動強度等確定合適的基礎量,根據晝夜節律給藥。在有應激等情況時適當加量。
(3)食鹽及鹽皮質激素食鹽的攝入量應充分 如有大量出汗、腹瀉時應酌情加量。大部分患者在服用皮質醇和充分攝鹽時即可獲得滿意療效。
2.病因治療
對有活動性結核者,應積極抗癆治療。補充腎上腺皮質激素并不影響對結核病的控制。如系自身免疫性,則應檢查是否有其他腺體功能減退,如存在則需作相應治療
3.危象的搶救
脫水不嚴重者補鹽水量適當減少。補充葡萄糖液以控制低血糖。立即靜注琥珀酸氫化可的松,如病情好轉,繼續減量,待嘔吐停止可進食時改為口服。當口服劑量減少時,酌情加用9α-氟氫可的松。積極治療感染及其他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