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癲癇藥(乙內酰脲類)。由于氯霉素可抑制肝細胞微粒體酶的活性,導致此類藥物的代謝降低,或氯霉素替代該類藥物的血清蛋白結合部位,均可使藥物的作用增強或毒性增加,故當與本品合用時或在其后應用須調整此類藥物的劑量。2.與降血糖藥(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時,由于蛋白結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強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調整該類藥物劑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離子結合特點受影響較其他口服降糖藥為小,但同用時仍須謹慎。
3.長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藥者合用本品時,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經期外出血增加。
4.由于本品可具有維生素B6拮抗劑的作用或使后者經腎排泄量
增加,可導致貧血或周圍神經炎。因此本品與維生素B6合用時后者的劑量宜增加。
5.本品可拮抗維生素B12的造血作用,因此兩者不宜同用。
6.與某些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如抗腫瘤藥物、秋水仙堿、羥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同時進行放射治療時,亦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須調整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劑量。
7.如在術前或術中應用時,由于本品對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誘導麻醉藥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長其作用時間。
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藥酶誘導劑與本品合用時,可增強其的代謝,致使血藥濃度降低。
9.與林可霉素類或紅霉素等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合用可發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聯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