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腸炎 [2]的治療應以治療原發疾病為主。如心功能正常時則盡可能撤去造成腸系膜血管收縮的藥物如洋地黃和血管加壓素。對于無明確藥物使用禁忌的中老年患者可給予復方丹參片等改善微循環的藥物,此外,對于已發生嚴重的腸功能紊亂的患者,應予以積極對癥治療,如結腸脹氣者給予腸管排氣減壓和經鼻飼管抽氣減壓;惡心、嘔吐者給予止吐藥物和胃腸動力藥物;腹瀉者給予腸道黏膜保護劑如思密達、次碳酸鉍劑。解痙劑如阿托品、山莨菪堿等和鴉片類制劑如苯乙哌啶、洛哌丁胺等可以減少腸蠕動等。糖皮質激素對缺血性病變恢復無幫助,且有促發腸穿孔的可能,故不提倡使用。多數患者經內科治療后可以很快好轉,但也有少部分患者病情惡化而發生腸壞死,此時應進行急診手術,及早切除壞死腸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