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菌株實為一個物種內遺傳多態性的客觀反映,其數目幾乎是無數的;
②菌株這一各詞所強調的是遺傳型純的譜系;
③菌株與克隆(即無性繁殖系)的概念相同;
④在同一菌種的不同菌株間,作為鑒定用的一些主要性狀雖個個相同,但不作為鑒定用的一些“小”性狀卻可有很大差異,尤其是一些生化性狀、代謝產物(抗生素、酶等)的產量性狀等;
⑤菌株實際上是某一微生物達到遺傳型純的標志,因此,一旦某菌發生自發或人工變異后,均應標以新的菌株名稱;
⑥當我們在進行菌種保藏、篩選或科學研究時,在進行學術交流或發表學術論文或著作時,在利用菌種進行生產時,以及在索取或寄送菌種時,都必須在菌種后標出該菌株的名稱;
⑦菌株的名稱可隨意確定,一般可用字母加編號表示(字母多數表示實驗室、產地或特征等的名稱,編號則表示序號等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