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高院出臺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近日從遼寧省高院了解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已于2月1日起試行,全省法院將建立審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優先、快速辦理機制,嚴格依法適用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等較輕緩的刑罰,加大罰金刑適用力度,增強打擊犯罪的震懾力。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兩高”出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后,規定最細致的地方性文件。《意見》對司法解釋一些不太明確的條文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關于第三方檢測的證據能力問題、主觀故意的推定問題、非法經營罪的認定問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把握問題。 今年初,遼寧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暨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經對近兩年全省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調研,針對量刑偏輕等問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28條意見,從法律適用、證據認定、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閱讀全文
羅昌平做了什么?人民法院:你可真刑!
5月5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羅昌平有期徒刑七個月并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時38分,被告人羅昌平在三亞市住處用手機觀看《
人民法院清華大學: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1)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的2021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主要內容如下: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環境司法工作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為構建新發展格局保駕護航。全國司法機關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京揭牌成立
元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北京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揭牌。自1月1日起,該法庭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受理相關案件。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環境污染的的概念
是指人類活動使環境要素或其狀態發生變化,環境質量惡化,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及人類的正常生活條件的現象。
環境污染致海蛇變色
研究人員在調查棲息在印度洋—太平洋海域珊瑚礁中的鰲頭海蛇時發現,這些蛇的色彩形狀十分與眾不同:棲息在珊瑚礁更原始區域的海蛇身上通常有黑白相間的條紋或斑點。而棲息在受人類活動影響更嚴重的區域(靠近城市或軍事區)的海蛇是黑色的。 研究人員在8月10日出版的《當代生物學》期刊上報告稱,這些顏色差異可
主要的環境污染類型
工業三廢污染:廢水,廢氣,廢渣。
“兩高”聯合發布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82次會議、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視察版納植物園
? 王勝俊一行視察版納植物園園區 7月22日,中共中央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等在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孟蘇鐵,云南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州長刀林蔭等陪同下到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視察。 在植物園副主任李宏偉的陪
集中精力查辦重大環境案件
近年來,隨著社會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導致審判接訪壓力增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 “這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發揮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職能,不利于維護社會穩定,不利于方便當事人訴訟。”孫佑海告訴記者。 《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
Nature:關注中國環境污染危機
近日出版(5月8日)的《自然》(Nature)雜志上發表了一篇自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西部能量與生態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王強(Qiang Wang)的評論性文章,作者呼吁中國公民必須采取行動來挽救我們的環境。 文章指出,北京的空氣污染如此的嚴重,以致于有時市民在街上步行都戴著口罩,
環境污染,該誰舉證(驚堂木)
遼寧省東港市菩薩廟鎮常勝村村民倪旭龍1993年建起了一座溫室甲魚養殖場,每年利潤不菲,日子過得很滋潤。 2000年3月,丹東海洋紅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倪旭龍的養殖場附近開始大規模安裝風力發電機組,其中最近處距離養殖場只有100多米。風電機場安裝僅半年后,養殖場的甲魚開始大量死亡。
環境污染的種類有哪些
環境污染是指由污染源直接或間接排出污染物從而導致環境的破壞,生物生活質量下降的東西。污染物可分為兩種,一次污染物/原生污染物 和 二次污染物/次生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是指由污染源直接排出的污染物,如空氣污染直接排出煙霧和塵埃等。二次污染物是指由污染源排出的一次污染物在環境的演化下成的新型污染物,一般會
環境污染促使動物改變行為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4/2/518017.shtm塑料廢棄物及其他垃圾正在淹沒世界各地的海灘。令人驚訝的是,寄居蟹已經適應了這一環境,并開始“換房”。最近,發表在《整體環境科學》上的一項研究首次發現,這種行為在全球范圍內都存在,現在大
環境污染險-“強制”有道理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被形象地稱為“綠色保險”。前不久,環境保護部與中國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引起全社會關注。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會不會成為繼交強險后,國內第二個政府要求強制購買的險種?南京有沒有可能全面開展環境污染強制保險?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VOC環境污染引發全球關注
由于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危害性越來越多地被世人所認同,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與標準來限制VOC的排放。 國際上對VOC嚴格限制 對于VOC的限制規章,首推1966年美國加州頒布的Rule-66,之后各國也陸續推出或加以改進,比較著名的有1986年德國的TA~Lu’FT
環境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減少污染氣體的排放,如工廠上脫硫工藝,減少粉塵排放等等;二,采取集中供熱等措施,節約能源的同時,減少污染物的排放;三,多植樹造林,改善下墊面,減少風吹塵;四,鼓勵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能源浪費的同時減少溫室氣體等的排放;五,區域協同控制,大氣污染不是一個城市的問題,在特定的天氣條件下污染物會輸
政企合作推動環境污染治理
河北省邯鄲市政府、冀南新區與中電投遠達環保(集團)公司日前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開啟“政府+環境服務提供商+企業”的環境污染治理新模式,攜手推進環境產業發展,助力邯鄲實現轉型升級。 根據協議,邯鄲市與中電遠達將在環境咨詢顧問服務、大氣污染治理、環保技術研發與裝備制造等領域開展全面合作,并
“法盲”偷排酸洗廢水獲刑
將重金屬嚴重超標的污水排放至排水溝,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駿業永盛金屬制品實業有限公司偷排酸洗廢水的3名責任人因觸犯污染環境罪,被依法做出判決。 近日,順德區環境運輸與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順德區環運局”)交通綜合樓的環保巡回法庭迎來了2017年第一宗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公開審判。此案也成為2
遼寧高院出臺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 近日從遼寧省高院了解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已于2月1日起試行,全省法院將建立審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優先、快速辦理機制,嚴格依法適用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等較輕緩的刑罰,加大罰金刑適用力度,增強打擊犯罪的震懾力。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兩
環保禁止令各地實踐
昆明市: 2010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檢察院聯合制定了《關于辦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明確公益訴訟人可以申請禁止令,但規定較為原則,實踐中不便操作。 2011年末,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適用環保禁止令的若干意見(試行)》和《
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將環境資源案件分為涉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案件、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案件、涉氣候變化應對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等四大類,并明確了各類案件的審判重點、審理原
上海高院通報環境犯罪案件
近年不斷發生的污染事件使各地環境安全形勢日益嚴峻,造成資源消耗巨大、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惡化等一系列惡果。而在國際性大都市上海,地域不大卻人口密集,雖然發生的環境污染案件總數不多,然而,一旦發生環境污染,很容易造成嚴重后果。 環境污染犯罪為何時有發生?日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
福建審結首例環境污染公益訴訟
“不就是養幾頭豬嗎,怎么就攤上事了?”福建省泉州市永春東平鎮村民李某一臉的疑惑。讓他更感到疑惑的是,到法院告他的不是他的鄰居,也不是其他村民,而是永春東平鎮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近日,這起福建首例環境污染公益訴訟案,以李某自行停止環境污染了結。 李某未
車內環境污染危害幾何?
今年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一大亮點是展示了車內空氣質量控制方面的新技術和新成果。據統計,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汽車保有量達到了1.37億輛,并且還在以每年2000萬輛的速度增長,車內環境質量備受關注。那么,車內有哪些空氣質量問題?車內污染有何危害?圍繞這些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相關專家。 多環
甘肅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甘肅省環保廳日前下發《關于做好2014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今年列入省、市(州)、縣(區)重點監控的企事業單位(已關閉、停產的除外),要有10%進行投保,同時鼓勵其他企事業單位參加。 根據《通知》,今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范圍包括兩大類,同時
“環境污染責任險”值得期待
誰為頻繁發生的環境事故買單?現實中因為肇事者賠付能力不足,往往最終是由地方政府買單;部分地區由于政府財力不足,甚至只能由受害者自己承擔損害結果。在11月15日召開的中國綠色政策高層研討會上,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楊朝飛說:“我們希望通過加快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這一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懲治環境污染:需峻法更須力行
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這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規定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完善后,首次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認定進行細化,比如環境污染致30人以上中毒將追刑責。
莫讓環境污染挑戰民眾承受極限
在這些嚴重的環境污染面前,誰都難以幸免。一些地方工廠排放的污水毒氣,已經達到當地村民忍耐的極限。地下水污染等民怨極大的環境問題,治理必須加快。 今天是“世界環境日”。 《法人》雜志近日的一則調查報道,讓這個日子顯得有些沉重。其記者調查山東、河南、河北的地下水污染問題,結果觸目驚心:企
淄博重拳打擊環境污染犯罪
2015年以來,山東省淄博市共偵辦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案件15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89名,目前已判決48名;偵辦行政案件20起,行政拘留27名,破案數同比提升70%。 公安、環保部門聯合檢查企業和重點區域200余家(處),責令企業限期整改11處,約談企業負責人24人(次)。 這是記者從淄博市
重慶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重慶市環保局、中國保監會重慶監管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重慶市深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從即日起,重慶將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涉重金屬等高環境風險企業將被要求強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